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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3-15 浏览次数: 7169

数学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701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国际化信息化需要,勇于追求真理和愿意献身于数学学科的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的教学与科研人才。

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坚实宽厚的数学理论基础,并在数学学科领域有系统、深入

的专业知识;具备初步的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某一方向上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为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能从事与数学相关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开发等工作。

二、培养方向

1、非线性偏微分方程:本方向研究非线性偏微分方程理论及其应用,研究方向主要包括非线性椭圆型方程、非线性抛物型方程和非线性双曲型方程。

2、代数学:本方向主要研究半群理论及其应用;半环理论及其应用;罗巴代数相关的理论及其应用;代数群及其表示理论等。

3、拓扑与几何:本方向主要从序结构、代数结构、拓扑结构、范畴结构等方面研究Domain及其广义化的性质;研究微分几何,几何分析,以及几何学相关领域的历史等。

4、复分析:本方向主要研究复动力系统与拟共形映射、Nevanlinna值分布理论、微分方程复振荡理论、Dirichlet级数理论及单复变和多复变几何函数论等。

5、应用数学:本方向主要从事不确定性推理、图论及其应用、非线性泛函分析及其应用、概周期微分方程、随机微分方程、应用泛函分析等方向的研究。

6、信息与计算科学:本方向着重综合运用数学、计算机两大工具解决大规模科学计算、最优化算法、系统生物学及复杂动态网络等领域的实际问题。

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详见统计学培养方案,按照统计学培养方案培养硕士研究生)

8、决策学(详见统计学培养方案,按照统计学培养方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

基本学制为3 年,培养方案按3学年制定。其中,课程学习不超过2学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学年。实行弹性学制,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5年;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者,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大类,其中必修课程属于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属于非学位课程;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方向核心课、方向探究课;选修课程包括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对于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生,应补修本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

应修总学分不少于 33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选修课程(非学位课程)不少于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详见附件一,每学分以18学时为标准安排教学。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学位课程(除公共必修课外)考核成绩达到75 分以上(含75 分)或“中”及以上为合格。公共必修课和非学位课程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 含 60分)或 “ 及格”及以上为合格。

五、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主要包括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两部分。

1、学术活动(1 学分)

“学术活动”是联系我们的重要环节。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各种学术活动。凡在本校举行或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组织举行的学术活动,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均应参加。凡校外学术组织和省、部、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及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10 场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各学科方向可根据方向自身特点合理安排学术活动的时间和形式。学术活动占1学分,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考核成绩由导师综合评定。

2、实践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适当的教学实践,其目的是为今后参加实际工作得到初步的锻炼,教学实践采用五级评分制考核,教学实践一般不得免修,考核成绩不记入课程学分,但要作为申请学位的必备条件。教学实践也可与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的工作结合起来。

六、文献阅读

充分发挥经典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生学科基础知识中的作用,要求各学科方向的研究生均要选取反映本学科和本方向学术传统和国内外研究前沿动态的必读和选读著作、文献及学术期刊,并把文献阅读情况作为硕士生中期考核淘汰的重要指标。详细文献目录和要求见附件二。

七、中期考核

为建立硕士生分流培养的机制,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和论文开题前,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文献阅读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参照《公司硕士生中期考核与筛选暂行规定》执行。

八、科研能力的培养

1、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以推动有关专业课的学习,进一步拓广硕士生的理论与知识面。鼓励参加学术会议,需要时可外出了解情况、收集资料、研究问题等,所需时间可计入论文工作时间之内。

2、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至少听10次有关的学术讲座,并报告本研究方向的前沿知识或自己的研究成果1次以上。

3、考虑到数学学科的特点,对硕士生在校期间应取得的科研成果不作统一硬性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学科方向和导师要求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1篇以上高质量论文。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综合训练,是培养硕士生学术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各学科方向和导师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审与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具体来说,本学科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也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但应结合本专业本研究方向的特点,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或实际意义,具有自己的特色。

2、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奋斗目标,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认真做好选题和开题报告。硕士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一般要用至少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公司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若干规定》。

3、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学位点应定期组织论文中期检查。

4、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可进行专家评阅和答辩。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公司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施细则》和《公司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十、培养方式

1.硕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个人指导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导师个人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主导作用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集体指导和团队培养的优势,拓宽硕士生的学术视野,引导和促进硕士生自主个性化发展。

2.逐步完善以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导师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做到管教管导,教书育人,既要发挥对研究生的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作用,也要发挥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的教育作用。导师应为在学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司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